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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综合办公室召开《职业教育法》专题学习会

    时间:2022-05-20浏览:

   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,加深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(以下简称《职业教育法》)的理解,5月20日下午,综合办公室组织部门全体成员学习了新修订的《职业教育法》,会议由办公室主任陈华笛主持并领学,副主任刘善连做专题解读。

    新《职业教育法》共八章六十九条,分别为总则、职业教育体系、职业教育的实施、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、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、职业教育的保障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

    新《职业教育法》在概念内涵上从“技术技能人才”转变为“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”,使得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更为明确,也给教育工作者指出了育人的方向。新《职业教育法》首次明确,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,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、就业、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,有助于打破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偏见。

    新《职业教育法》完善了产教融合的制度支撑,强调职业学校、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,实行校企合作,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,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。

    通过学习,部门成员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等地位,进一步加强了依法执教的理念。与会人员一致表示,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,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,从而助推学校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。

    (撰稿、摄影:卢迪 审稿:陈华笛 发布:王陈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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